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
在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间建立桥梁纽带,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服务,更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全面客观,详细反映了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及“五乱”整治等情况。建议政府部门组建专业队伍,指导规范秦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一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健全完善规划和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秦岭范围勘界立标、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在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作为野生动物资源大省,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需要上升到立法层面予以规范。建议在法律层面明确野生动物的定义和范围,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区域协作、联合执法等机制作出规定等。(记者:秦骥 刘枫)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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