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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二级调研员、审判员宋世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1/1/10 19:30:46

据许昌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许昌市委批准,许昌市纪委监委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二级调研员、审判员宋世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世旭违反政治纪律,在被立案审查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收受他人钱款,违规录用、提拔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消费卡,给予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恶势力团伙攫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宋世旭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经许昌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许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世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宋世旭简历

     宋世旭,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河南禹州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

2021年1月,经许昌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许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世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1983.07-1986.02 许昌市商业学校工作;
1986.02-2002.12 历任许昌市商管委办公室科员、副主任,许昌市政法委副科长、科长;
2002.12-2007.02 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7.02-2012.03 魏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2.03-2019.04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7.03);
2019.04-2020.03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
2020.03-2021.01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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