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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 接受审查调查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1/1/10 19:43:04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潘新峰简历

     潘新峰,男,汉族,1974年12月生,湖北浠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7—1997.08 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见习民警;

1997.08—1998.09 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科员;

1998.09—2000.03 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钦城大队科员;

2000.03—2001.08 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8—2001.12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科副科长;

2001.12—2005.10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 ;

2005.10—2009.05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科长(正科级) ;

2009.05—2011.01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

2011.01—2012.09 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

2012.09—2013.05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副处长级) ;

2013.05—2016.05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

 2016. 05—     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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