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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决定逮捕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1/6/10 22:43:38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汪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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