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中国正义法制网
设为首页
丨
举报投诉
|
我要投稿
首页
新闻中心
法制要闻
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
社会民生
采编团队
图片新闻
举报投诉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正文
检察新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决定逮捕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1/6/10 22:43:38
div >
新浪分享 a >
QQ分享 a >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汪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新闻中心
|
法制要闻
|
法律咨询
|
法律服务
|
经典案例
|
社会民生
|
采编团队
|
图片新闻
电话:13619221783 QQ:2541798221 邮箱:zhyfzh@163.com 地址:西安市石化大道中段
版权所有 中国正义法制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陕ICP备2022006129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02号
西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