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福海(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福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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