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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审结非法穿越秦岭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6/1/9 17:23:54

新华社西安1月9日电(记者刘彤)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9日审结了原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被告西安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穆某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一起因旅游消费损害公共利益由消协一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原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二被告在组织人员到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活动中,明知服务有违法风险和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风险,但未向消费者作出风险真实说明或者明确提示,也没有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安全保障措施,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从而提起本案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西安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穆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持续组织户外运动旅游服务消费者前往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鳌山等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成团21次、报名参加378人,收取费用42015元。其中,2025年3月23日组织徐某等十余人到鳌山登山穿越时,因违反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进入的相关规定,被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给予每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9800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琪轩介绍,因生态保护需要,秦岭核心保护区被有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明确划定为严格管控区域,禁止人为活动。且上述区域处于高海拔无人区,野生动物集中,地形极端复杂,气候瞬息万变,具有野生动物攻击、迷路和坠崖、失温等重大安全风险。“大量人员持续进入上述区域,会踩踏野生植被,侵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甚至伴有丢弃垃圾、野外用火等行为,属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存在承担行政处罚行政责任和生态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他说。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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